類別: 效應
類型: 確信自己客觀地看世界,於是把分歧讀成對方的缺陷
來源: 古斯塔夫·伊希澤,《Misunderstandings in Human Relations: A Study of False Social Perception》(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1949),第 39 頁,轉引自 Robinson、Keltner、Ward 與 Ross,《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》68 卷第 3 期,1995 年,第 404–417 頁。那篇論文讀過。所羅門·阿希的《Social Psychology》(1952)用過這個說法。Ross 與 Ward 在《Values and Knowledge》(Erlbaum,1996)那一章提出三條信條;那一章沒有作為文本打開
別名: 客觀性錯覺,自我客觀性錯覺。偏見盲點是它更窄的「自己對他者」那一支。哲學裡的樸素實在論,也就是直接實在論,是關於知覺的另一套主張。這一頁的中文標題是唯我獨尊偏差,樸素現實主義是英文名的標準中文譯法
類型: 確信自己客觀地看世界,於是把分歧讀成對方的缺陷
來源: 古斯塔夫·伊希澤,《Misunderstandings in Human Relations: A Study of False Social Perception》(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1949),第 39 頁,轉引自 Robinson、Keltner、Ward 與 Ross,《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》68 卷第 3 期,1995 年,第 404–417 頁。那篇論文讀過。所羅門·阿希的《Social Psychology》(1952)用過這個說法。Ross 與 Ward 在《Values and Knowledge》(Erlbaum,1996)那一章提出三條信條;那一章沒有作為文本打開
別名: 客觀性錯覺,自我客觀性錯覺。偏見盲點是它更窄的「自己對他者」那一支。哲學裡的樸素實在論,也就是直接實在論,是關於知覺的另一套主張。這一頁的中文標題是唯我獨尊偏差,樸素現實主義是英文名的標準中文譯法
快速回答 — 唯我獨尊偏差(Naïve Realism)是一個人確信自己客觀而不帶偏見地看世界,於是認定只要對方資訊相同、推理正常就會同意自己,而任何不同意的人一定是無知、非理性或有偏見。古斯塔夫·伊希澤在 1949 年就描述了這個動作,李·羅斯與安德魯·沃德在 1990 年代把它做成了一套研究。客觀的感覺並不等於客觀的測量,所以核對的動作是在給對方的動機下結論之前,先找到分歧的依據。
什麼是唯我獨尊偏差?
唯我獨尊偏差是一個人確信自己客觀地看世界,於是認定任何講道理的人都會同意自己,而分歧只能被讀成對方的無知、非理性或有偏見。我們傾向於這樣消解那個困惑——別人看世界的方式和我們不同——辦法是宣布這些人因為某種智力和道德上的缺陷,看不到事情「本來的樣子」,也不能「正常地」回應它們。這句是古斯塔夫·伊希澤,《Misunderstandings in Human Relations: A Study of False Social Perception》(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1949),第 39 頁,被 Robinson、Keltner、Ward 與 Ross(1995)放在開篇。它把整個模式壓成一句:分歧是真的,而解釋被放進了對方心裡,而不是你對這件事的讀法裡。 設想一頓家宴上有人說過一句話。桌上四個人聽到的是同一句,每個人都確信自己聽到的是那句話本身,而不是它的一個版本。對「直白聽到」的這份確信,就是「樸素」的部分。這一頁保留的是社會心理學的那層意思,不是哲學的那層。 Ross 與 Ward 在 1996 年那一章裡的說法,通常被講成三條信條。第一,一個人相信自己客觀而不帶偏見地看世界。第二,他預期別人只要拿到同樣的資訊、正常地推理,就會得出同樣的結論。第三,當別人仍然不同意時,他就假定對方一定是無知、非理性或有偏見。偏見盲點是第三條信條裡更窄的「自己對他者」那一支。虛假共識效應是第二條信條朝外的投影:人高估有多少人跟自己看法一致。 這個詞是從哲學借來的,兩種用法不能合併。在知覺哲學裡,樸素實在論,也叫直接實在論,主張感官讓我們直接覺知到事物本來的樣子。心理學這個詞說的是一個人對自己客觀性的確信,不是知覺的形上學。駁倒後者,並不駁倒前者。
唯我獨尊偏差的三層理解
- 入門: 聽那句話什麼時候出現——有人一不同意,就冒出「他沒看懂」「他沒讀過」「他有立場」。那句話就是線索。感覺自己不帶偏見,和真的不帶偏見,是兩件事。
- 實踐: 在評判一場分歧之前,先寫下什麼證據會讓你改變自己的看法,再去問對方看法依據的是什麼。先說出自己可能有的偏見。關於兩人估計的研究發現,這個先後順序會減少一個人對同伴輸入的折扣。
- 進階: 建構性解讀是躲不開的,所以目標不是一雙沒有偏見的眼睛,而是一份可以核對的記錄。1995 年研究裡的雙方確實把事實讀得不同;他們做得更多的,是高估了對方有多極端、有多被意識形態驅動。錯不在看見不同,而在多出來的那一步——把一個不同的讀法,變成對別人腦子的判決。
起源
這個社會心理學的詞與李·羅斯和安德魯·沃德聯繫在一起,時間定在 1990 年代。這個說法本身更早:參考頁引用所羅門·阿希的《Social Psychology》(1952),用「樸素實在論」來稱呼那種對知覺毫不為難的態度,因為「事物就是它們看上去的樣子」。這一頁沒有打開阿希那本書,所以不在這裡印出那句話。 這個領域點名的前史是古斯塔夫·伊希澤,他 1949 年論「虛假社會知覺」的文章就是上面的引文出處。那篇文章和他 1970 年的《Appearances and Realities》沒有讀;這裡的 1949 年那句,是照 1995 年那篇論文的轉印來用的,頁碼也用那篇論文給的頁碼。李·羅斯 1977 年的那一章《The Intuitive Psychologist and His Shortcomings》,收在《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》第 10 卷(Academic Press,第 173–220 頁),是更早的歸因理論背景,也是羅斯命名基本歸因錯誤的地方。那一章是掃描件,文字提取不出來,所以沒有讀,也沒有引用。 實驗上的定論是 Robinson、Keltner、Ward 與 Ross 的《Actual Versus Assumed Differences in Construal: “Naive Realism” in Intergroup Perception and Conflict》,《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》68 卷第 3 期,1995 年,第 404–417 頁。這篇論文讀過。研究一關於墮胎之爭,第一份問卷有 27 名挺選擇、25 名挺生命,後續問卷有 66 名挺選擇、22 名挺生命。研究二關於 1986 年紐約市的霍華德海灘事件,有 23 名自由派和 20 名保守派,全部處在或接近七點量表的兩端,另有 16 名中立學生。兩篇合起來,論文報告說,高估群體差異遠比低估常見,而且雙方都覺得自己的看法受政治意識形態驅使的程度,低於對方的看法,甚至低於自己一方的看法。 機制被 Emily Pronin、Daniel Lin 與 Lee Ross 在《The Bias Blind Spot》裡推得更遠,《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》28 卷第 3 期,2002 年,第 369–381 頁。那篇論文讀過。在一項調查裡,參與者評估自己對八種偏誤的易感性,以及「普通美國人」的易感性。綜合得分是自己 5.31,對普通美國人是 6.75,t(23) = 8.31,p < .0001。在後續調查裡,91 名學生中有 79 人在這項特質上給自己評了高於平均,而如果以一半為客觀分界,最多只有 46 人擔得起這個評價。表現出這一模式的人,即使在讀過一段說明、知道這種偏誤可能如何影響自己之後,仍然堅持自己的自評是準確而客觀的。Emily Pronin、Thomas Gilovich 與 Lee Ross 在《Psychological Review》111 卷第 3 期,2004 年,第 781–799 頁把這套說法擴展開,把這種盲點稱為唯我獨尊偏差這一立場帶來的產物。那篇摘要讀過。核心要點
四行,把這個概念從「沒有人能對」這句口號裡拆出來。1
把事件和它的讀法分開
那句話、那段影片、那份備忘錄是記錄。它們意味著什麼是讀法。唯我獨尊偏差是把讀法感覺成記錄。動作不是否認記錄存在,而是趁意義還沒硬掉,先把記錄寫下來。在 1995 年的研究裡,解讀的差異確實存在;作者強調的是雙方給這些差異多加出來的那部分尺寸。
2
先預期一致,再解釋分歧
第二條和第三條信條是一對。事實相同,講道理的人就該同意;一旦不同意,對方身上一定有什麼不對。把模型列出的三個選項說出來:資訊不同、推理不夠、或者偏見。然後把它們當成假設,而不是結論。確認偏誤會供給材料,讓第一版讀法一直立著。
3
把同一面鏡子轉向自己
偏見盲點是這一頁「自己對他者」的那一支。人更容易在別人身上認出偏見,而不是在自己身上,這種不對稱對認知偏誤和動機一樣成立。問「這裡我的讀法是什麼,記錄是什麼」,就是 2002 年那篇研究指向的動作;它的參與者在讀過關於這種偏誤的說明後仍然保持自信,所以這個核對必須成為習慣,而不是一陣情緒。
4
先給對方的輸入稱重,再給它打分
在 Varda Liberman、Julia Minson、Christopher Bryan 與 Lee Ross 的兩人研究中(《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》48 卷第 2 期,2012 年,第 507–512 頁),人給同伴估計的權重低於給自己估計的權重,把自己那份看得更客觀,而且在分歧時更折扣同伴。要求雙方先評估自己和彼此的客觀性,再一起得出一個共同估計,能減少這種折扣。規則是先給輸入稱重,再決定它的來源有多偏。
應用場景
當一場分歧開始像是在說對方這個人怎麼樣時,這四個動作就是可以立刻跑的核對。先寫下自己的改變條件
在開會、吵架或進評論區之前,先寫一句:我要看到什麼,才會改變自己的看法?如果什麼都改變不了,你握著的其實是第一條信條,而不是一個立場。把這句話放在分歧開始之後還能看得到的地方,因為那時客觀的感覺最強。
先給自己評客觀,再給別人評
兩種讀法撞上時,先說出自己可能有的偏見,再去說對方的。這正是兩人研究操縱的順序,它改變了人折扣對方的程度。這個習慣也能削弱基本歸因錯誤:用性格而不是情境去解釋別人的立場。
要依據,不要動機
把「他為什麼是這樣的人」換成「你看到了什麼我沒看到的」。模型自己列出的原因,第一條就是資訊不同。先問依據;動機是最後的假設,不是第一個。在家裡或在團隊裡,這能讓共同的那份記錄和各自的讀法各占一行。
經典案例
1982 年 9 月,黎巴嫩薩布拉與夏蒂拉難民營的平民遭到屠殺之後,美國各大電視網報導了事件以及以色列的責任問題。Robert Vallone、Lee Ross 與 Mark Lepper 讓史丹佛的學生看了其中六段報導。他們 1985 年發表在《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》49 卷第 3 期、第 577–585 頁的論文,是這一頁讀過的來源。 學生分成三組:68 人自稱總體挺以色列,27 人自稱總體挺阿拉伯,49 人自稱立場混合或中立。在九點量表上,5 表示公正不偏,1 表示強烈偏向以色列的對立面,9 表示強烈偏向以色列;挺阿拉伯的學生把同一批節目平均評到 6.7,挺以色列的學生評到 2.9,論文報告這一差異為 F(1, 141) = 98.70,p < .001。雙方都把這段完全相同的報導看成偏向對方。 兩組人不只對公不公看法不同,對內容本身也不一致。挺以色列的學生估計,關於以色列的提法中 16% 是正面、57% 是負面;挺阿拉伯的學生估計是 42% 正面、26% 負面,F(1, 141) = 54.84,p < .001。雙方都預期這段報導會把中立觀眾推向自己立場的對立面:挺以色列的學生給這個比例估到 68%,挺阿拉伯的學生估到 37%,F(1, 141) = 34.02,p < .001。在屠殺的責任上,挺以色列組平均把 22% 歸給以色列,挺阿拉伯組歸了 57%。 教訓是那條裂縫:一邊是真實的記錄,一邊是壓在對方腦子上的判決。兩組人都看到了一種中立觀眾沒有報告的敵意偏向。作者對「這說明什麼」很謹慎。美國輿論總體偏以色列,所以自稱中立的人事實上未必中立;而且在沒相位的中立者裡,只有對衝突了解較少的那部分人與挺以色列組的知覺一致,了解較多的中立者落在兩個黨派組之間。因為這項研究沒有衡量客觀真相的手段,它把報導到底公不公正留給另一項內容分析去回答。這個發現講的是知覺,不是「某一方對了」的裁決。邊界與失效場景
這個名字標記的是一種立場,不是「所有看法都一樣對」的證明;一旦把它拉出知覺的範圍,它就會失效。 主觀主義的界限是雙向的。唯我獨尊偏差並不是說每種說法都一樣好。1995 年那篇論文先找到雙方解讀事實的真實差異,然後發現假定的差異超出了實際的差異。要修的是可以核對的記錄,而不是主張記錄遙不可及。把它用成「誰都不客觀,那什麼都行」,這個名字就什麼也教不了了。 術語的界限是它與哲學的分界。哲學裡的樸素實在論是關於知覺如何運作的理論;社會心理學這個詞說的是一個人對自己客觀性的確信。把兩者當成同一個主張,不是在形上學上越界,就是用關於過度自信的證據去拆一個還活著的哲學立場。 常見誤用是把它變成武器。「你就是有偏見」正是這個概念所描述的那個動作,只不過調頭指回給了不同意的人。第三條信條列的是資訊不同、推理不夠、偏見;一上來就抓「偏見」的人,是採納了這條信條,而不是檢查了它。在職場或家裡的爭吵裡,有用的問題是到底說了什麼、看到了什麼,而這個通常是爭吵裡一直沒搭起來的東西。常見誤區
三次掉包,把一項關於自我知覺的研究結論,變成一句關於真理的口號。唯我獨尊偏差是說每個人一樣對
唯我獨尊偏差是說每個人一樣對
為什麼不對:這個概念針對的是「把讀法當成記錄」的那份確信,而不是記錄是否存在。1995 年的研究一直把真實的解讀差異放在眼裡,然後去量雙方把差異放大了多少。一個人仍然可以蒐集證據、留存紀錄,然後被證明錯了。這個名字拿走的是客觀感帶來的免檢通行證,不是接近事實的可能性。
它和哲學裡的樸素實在論是同一件事
它和哲學裡的樸素實在論是同一件事
為什麼不對:哲學裡的那個詞,也叫直接實在論,主張感官讓我們直接覺知事物本來的樣子。遵循 Ross 與 Ward 的心理學這個詞,是把別人的分歧解釋成對方缺陷、把自己的看法當成客觀的那種傾向。一個是知覺理論,一個是關於社會判斷的主張。關於過度自信的發現解決不了知覺理論,知覺理論也不是「誰給自己評得更公道」的證據。
貝魯特研究證明報導是公正的,或者是有偏向的
貝魯特研究證明報導是公正的,或者是有偏向的
為什麼不對:1985 年那項研究測量的是兩個黨派組如何評價和回憶同一批節目。它報告雙方都看到針對自己的偏向,也報告中立觀眾的評價在每一項上都更接近挺以色列組。作者明確說他們沒有衡量客觀真相的手段,把報導是否公正留給內容分析。論文的題目是對偏向的知覺,不是裁定新聞到底持平還是傾斜。
相關概念
這些頁面挨著唯我獨尊偏差。沒有一個是它的第二個名字。偏見盲點
更容易在別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身上認出偏見。它是第三條信條裡「自己對他者」的那一支。
虛假共識效應
高估有多少人跟自己看法一致。它是第二條信條朝外的投影。
基本歸因錯誤
用性格而不是情境去解釋別人的立場。它就是分歧如何變成對一個人的判決。
Confirmation Bias
偏好已經持有的信念所能配上的材料。事實已經變了,它還讓第一版讀法立著。
團體偏見
偏向自己所屬的群體。它抬高了承認外部人讀法可能誠實的代價。
外群同質性偏見
把外部人看成都一樣。把對方壓成一個動機,就更容易對他們的腦子下判決。